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 ,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在中国,自1991年起,中央电视台在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举办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旨在揭穿骗局、陷阱和黑幕,曝光问题产品和企业,维护消费者权益,并提高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中国消费者协会会徽
1、会徽为金黄色,象征着中国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