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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内维修三次 华为称可修不可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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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1-13 17:58:06 属地未知 来自:浏览器
本人购买的MATE7 在经历了两次维修后屏幕又出现问题 两次寄修来回共花费了40余天时间  且 本人于2015年12月25日将机器送至桂林维修点,维修点查了下电脑和序列号,说在保修期内,说已经维修了两次,但是当日声称我的机器有进水痕迹,要拆开检测,但由于已经4点,工程师不进行检测,要我改天再来。     第二天赶到维修点,网点看了看,说没有进水,可以进行免费维修,但如果要更换 需要提供凭证。 由于当时凭证已经弄丢,于是又花了几天时间去联通开具了购机凭证。

   直到31日开据了凭证,送到网点,网点表示凭
证有效期过期,可以免费修。但不能换,修需要进行申请(此处很奇怪,三包规定保修期内,为何可以修不能换,已经修了两次,而且换机是网点提出来的)。
  当日网点收下手机,说要进行申请。但要元旦过后,元旦过后没有得到任何网点的信息,打电话给网点,网点说可以修,还是不能换。于是打电话给400,客服多次调查之后,1月8日回电 确认我的手机保修期至(2016.1.17),说会跟网点联系这个问题,让我等待网点电话,过了一小时,网点来电跟我说,说他们领导已经同意,已经帮我提交申请到华为办事处(按照网点说
法此申请在12月31日就已经提交),但由于办事处周末不上班,要周一出结果,随后400电话表示问题已解决(华为单号17624350)。
   等到周一,上午打电话给网点,网点表示领导拿手机去南宁了,结果还没出来,下午打电话网点表示他们的邮件申请未通过,而且是(网点不通过,办事处不通过,此处说法与之前有差异,两次通话均已录音)。
   于是又打电话给400 (17794186)单号,华为人员11日表示 ,12日会有专员处理并于12日回电,却一直杳无音讯。此事我一定会投诉到底,让华为开具拒绝换机证明,直到问题解决。
国家三
包规定  :1.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第一次维修因为屏幕问题 并没有正常使用)
2.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
3.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事实上 1.17日截止的保修期已经按照此规定扣除然而网点说按照凭证进行处理 不符合国家三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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